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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

来源:延寿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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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2021年清明节将至,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纠治“四风”工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营造平安、文明节日氛围,现就节日期间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提示提醒。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做好纠治“四风”、疫情防控和清明祭扫工作,严明纪律规矩,加强教育管理,采取多种形式,提醒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遵守疫情防控、文明祭扫相关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摒弃不文明祭祀行为,当好新风正气的倡导者、实践者和传播者;各单位各部门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以上率下,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哈疫指办发[2021]83号)要求,各相关单位要落实责任分工,既毫不放松抓好殡葬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又稳妥有序做好清明祭扫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委将盯住使用公车、公款或公物进行私人祭扫,在公共场所焚烧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在祭扫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等清明“小长假”期间易发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坚持科学精准,兼顾尊重民俗与保障安全,完善服务保障措施,深入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化风成俗。

三、精准执纪问责。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重要舆情,快速反应;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推进工作简单粗暴、“一刀切”、层层加码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中共延寿县纪委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