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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纪委监委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寓于回访教育中 保持惩的力度 提升治的效能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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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寓于回访教育工作中,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教育引导受处分干部正确对待所受处分。图为近日,井冈山市纪委监委干部在沉塘村对该村党支部书记开展回访。 葛五香 摄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党组织对受到处理、处分的党员应当进行跟踪回访,教育引导他们正确认识、改正错误,放下包袱、积极工作。江西省纪委监委积极开展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贯通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努力实现监督执纪工作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落到实处

江西省纪委监委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寓于回访教育工作中,做到严管与厚爱、激励与约束并重,教育与帮助相结合。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不是简单的从严或从宽处理,而是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历史、辩证看待问题。江西省纪委监委在核查已退休省管干部蒋某的问题线索时,针对其借用私营企业主钱款是否构成以借为名收受贿赂的关键点,坚持实事求是,从证据上排除收受贿赂嫌疑,综合考虑其违纪行为发生时蒋某已退休多年、其妻身患癌症、急需用钱做手术且当时家庭条件较为拮据等实际情况,决定对其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批评教育。

近日,蒋某得知省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要进行回访时,心情颇为激动:“没想到组织仍然一如既往关心我。”

省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按约定时间来到蒋某所在单位会议室。“以为组织只是就事论事,核查自己借款问题,没想到是接受全面核查,一开始内心有些接受不了,事后才体会到组织的良苦用心。”蒋某回忆道。

蒋某还结合自身认识和体会,就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全方面构建“一把手”监督体系,以及着力打造亲清政商关系等向组织提出了建议。

“通过抓实抓细处分决定作出后的回访教育,我们始终保持‘惩’的力度,积极探索‘治’的途径,充分发挥‘救’的效能。”江西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做好有温度的思想政治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正风肃纪反腐,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回访教育坚持个案把握,突出重点,因人施策,做到‘一人一策、一人一案’,通过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才能达到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的目的。”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马森述表示。

“我们在回访前充分掌握受处分人员基本信息、主要违纪违法事实、是否有新的问题线索等情况,全面了解受处分人员现状,做足准备工作后,再与受处分人员进行谈话,或向所在单位领导、干部职工了解情况。”江西省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介绍,回访时,对没有真正认识到错误的,就进行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其走出思想误区;对还没完全想通的,则进一步引导其正确对待、积极作为;对认错悔错态度好,工作表现突出的,还会向组织推荐使用,促进“有错”向“有为”转变。

“原来总觉得纪委是冷冰冰的,只会查人、处理人,但现在我深刻地感受到,纪委以人为本,宽严有度,是既有力度,也有温度。”省直某单位“一把手”刘某在接受回访时坦言道。

经过省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真诚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刘某卸下了思想包袱。

在查处刘某违纪问题时,江西省纪委监委充分考虑他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主动作为、成效较好,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期间,积极协助配合省纪委监委对其他严重违纪违法案的调查,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自查自纠,保证单位正常运转,且组织所认定的问题均为其主动交代的情况,最终决定对其从轻处理。

同时,在办案、宣布处分决定以及回访教育时,省纪委监委还尽可能地把对刘某的影响降到最低。刘某受到处分后,仍尽职尽责开展工作,为了感恩组织、回报社会,他主动无偿献出自己的3个国家专利。在回访谈话时,刘某表示:“虽然不当领导了,我也会尽最大的努力,用专业和一技之长为社会做出贡献。”

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做深做实回访教育,不仅是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再教育,也是检验案件查办效果的有效途径。

江西省纪委监委在回访教育时,一方面全面了解处分决定执行的落实情况,受处分人员对所受处分的意见、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吸取的教训和处分后的整改情况,同时加强纪法和政策教育,做好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并就受处分人员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答复。

经过实践探索,江西已形成一整套回访教育机制,回访前按“一人一案”做好回访方案,回访中详细了解情况,扎实做好教育工作,回访结束后,形成情况报告、填写文书,并及时做好台账管理。对回访中收集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后,作出相应处理。

近期,在对2020年以来的一批案件集中开展回访教育时,省管干部尹某对回访人员说:“犯有大错而重获新生的我,发自内心感恩组织,我的家人也和我一样深受鼓舞。”

在核查尹某问题线索时,江西省纪委监委没有简单地从纪法适用角度对其立案审查,而是充分考虑其认错悔过态度好、身患重病、所犯错误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前等情况,经省委同意后,对其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回访中,尹某的女儿也表示:“父亲主动要求给省纪委写信,数易其稿,甚至写到凌晨一点多,还担心词不达意、留有遗憾,我也深受触动。”

这样的情形不是个例。这批接受回访教育的人员都表示深受鼓舞,向组织表态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组织和社会,有的还给省纪委监委寄来书信,表达对组织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