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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中共尚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尚志市纪委 发布时间: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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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共尚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中共尚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中共尚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关于公开的部门决算表数据说明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哈市委、哈市纪委和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市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市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哈市委、哈市监委和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相关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制定、修改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

(八)组织开展我市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承担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的具体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委主要负责人提名、考察等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哈市纪委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及人员构成

我委为一级预算单位,本级单位为行政单位,含一个下属事业单位,名称为:尚志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服务中心,  市纪委监委编制102人,其中:行政编制95人(含市委巡察组行政编制6名、政法专项编制37名);事业编制7人。年末实有在职行政人员76人、事业人员6人、工勤人员3 人、离退休人员17人。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公开的部门决算表数据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中共尚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本年总收入(含年初结转结余)1192.89万元,较上年增加312.1万元;本年总支出1192.89万元,同2018年相比增加322.4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尚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反映的是包括中共尚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在内的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不含年初结转结余)1182.5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182.57万元,系中共尚志市纪律

检查委员会2019年当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资金。较2018年决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11.96万元,增加26.3%,增加原因:增加转隶人员,新增选调人员,新办案点设备购置等,案件数量增多。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9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7.9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6.12%,较上年增加225.19万元,增加24.8%;项目支出284.9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3.88%,较上年增加97.23万元,增加34.13%,增加原因:增加转隶人员,新增选调人员,新办案点设备购置,案件数量增多。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92.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2.57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99.1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收入的0%。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32万元,占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0%。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92.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2.89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0万元,占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0%;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0%。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2.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2.42万元,增长27.03%。主要原因是:增加转隶人员,新增选调人员,新办案点设备购置等,案件数量增多。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614.0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1.47%,主要用于本单位主要用于本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84.9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3.88%,主要用于本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1.7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83%,主要用于本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30.6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57%,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离退休工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48.9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2.49%,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19.9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67%,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死亡抚恤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30.7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58%,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41.8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5%,主要用于本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7.97万元,其中:

人员工资福利支出801.4万元,比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84.87万元,主要增加的原因为工资增长,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支出、抚恤金支出、住房公积金缴费等。

商品和服务经费支出56.88万元,较上年减少123.49万元,主要减少的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压缩一般性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69万元,较上年减少23.02万元,主要减少的原因为死亡人数减少,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无此项收入和支出。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较 2018年决算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增加/减少的原因:无,此项收入为0项目。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较2018年决算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增加/减少的原因:无,此项支出为0项目。

二、关于“三公 ”经费支出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本年未发生此项经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决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出国团数0,出国人数0,本年未发生此项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决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本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车辆0辆,本年未发生此项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决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车辆保有量为11辆,主要减少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和部分公务用车停驶。本年未发生此项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决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个,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人。主要减少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本单位本年无此项收入和支出。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8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8年减少123.49万元,降低68.4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压缩一般性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20.9万元、印刷费15.54万元、邮电费2.43万元、其他交通费18.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万元,工程类支出0万元,服务类支出0万元。主要为单位用于0的采购资金,本年未发生此项经费支出。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房屋1658.48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1658.48平方米。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其中车辆信息应与“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保持一致。

六、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发放局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 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