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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纪委监委外出请销假制度

来源: 木兰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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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纪委监委外出请销假制度

为加强委机关人员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组织纪律性,强化人员外出请假规范管理,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本委实际,制定机关干部外出请销假制度。

一、请假人员和事由范围

委机关干部因公、因私及节假日期间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程序,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返回后要及时向准假领导销假,并认真履行请假报备手续。

二、请销假程序

各在编在职人员,一律严格执行外出请假制度,公出请假、因事请假一律填写审批单,经签批后方可出行。外出请假报告实行分级管理,采取书面方式进行,特殊情况可先采取口头方式请假再行书面方式。

1.常委、委员请假超过一天以上(含一天)的需经主要领导审批;室主任请假超过一天(含一天)至二天的需经主管领导审批,三天(含三天)以上的需经主要领导审批;科员请假超过一天(含一天)至二天的需经室主任审批,三天(含三天)以上的需经主管领导审批;超过7天的需经主要领导审批。

2.机关干部获准外出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涉及的业务工作要安排妥当,不能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

3.外出返回后应及时向准假领导销假。对外出不请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影响正常工作开展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4.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干部请假登记备案工作。凡须请假的一律到综合办公室填写《机关干部请假审批报备单》(附件1),并在领导批准后交回办公室,销假后及时到办公室补填销假时间。

附:

机关干部请假审批报备单

姓    名

申报时间

请假事由

请假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联系电话

室主任意见

分管常委意见

常务副书记意见

书记意见

销假时间

销假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