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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的通报

来源: 阿城区纪委 发布时间:2020-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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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工)委、党组,区直各部委办局: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自2017年9月起,区委巡察组分别对43个单位开展了常规、专项巡察工作,覆盖率达到70.8%,共发现“三大问题”、违反“六项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等方面问题1722个,移交问题线索84件。巡察效果初步显现。为有效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努力营造我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现将区委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通报如下:

从巡察情况来看,党的十八大以来,各被巡察单位能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不容忽视:

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党委(党组)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流于形式,只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做表面文章、过度留痕,缺少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二是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本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学习、不传达,研究不深入,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不紧密、不具体、不到位,把学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好了;三是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不同程度的存在党建工作弱化、虚化的问题。这些现象反映出个别党组织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站位不高、意识不强,忽视了党的政治建设这一根本性建设,党的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好、甚至弱化。

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党委(党组)对党的十九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视不够,虽有安排部署,但检查、督导、推进不实,效果不明显;二是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淡化,参加宗教迷信等活动;三是有的党总支(党支部)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党性教育不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认真、走过场,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重视不够、整改不力,效果不明显。这些现象反映出部分党组织对党的思想建设认识不够、抓的不实,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工作弱化,精神之“钙”补的不足、不齐。

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主要存在五个问题,一是党委(党组)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搞形式,缺少辣味;二是“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双重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落实不力、走过场,没有实际效果;三是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班子不健全、不团结,党的意识淡薄,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引领作用没有发挥,党员没有归属感;四是党总支(党支部)对党员疏于监督管理,常年不召开支部会议,相关规章制度缺失,对党员情况不闻不问,抓早抓小、约谈提醒少,党费收缴不规范,对流动党员缺少管理措施;五是党员队伍建设不科学、缺少规划,党员年龄老化、结构失衡。发展党员不严格、不规范,甚至长期不发展党员。这些现象在被巡察党组织中普遍存在,反映出部分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抓班子带队伍精力不足,党的组织建设薄弱,各项基本制度执行不好,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不正规。

在党的作风建设方面:主要存在四个问题,一是党委(党组)没有驰而不息宣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缺乏抓长、抓常的意识和举措,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制度、举措束之高阁;二是办公用房超标,在办公用房整改中搞不合理的变通;三是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考核机制不完善,开展检查只重形式、不看效果,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四是有的机关工作纪律松弛,没有日常工作制度和签到制度,存在迟到早退、工作期间离岗等现象,人员外出随意性很大。这些现象反映出个别党组织在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问题上还不同程度存在抓得不实、落得不靠的问题,作风建设浮于表面,机关作风建设亟待加强。

在党的纪律建设方面:主要存在四个问题,一是党委(党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谋划、不研究、不部署、不推进,未将相关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二是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得不好,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对分管领域风险漏洞没有采取有效的预防监管措施;三是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或其他费用,违规发放补贴福利,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慰问品、慰问金;四是党委(党组)所属事业单位存在不合规票据列支、固定资产未入账、列支费用财务手续不健全、分拆工程项目合同等问题。这些现象反映出部分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在抓党的纪律建设发力不足,还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监督执纪不到位得问题,对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力度不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缺失。

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方面:通过开展巡察“回头看”发现,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党委(党组)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制定整改方案、上报整改情况报告;二是只对制定整改方案进行安排,对整改的具体措施没有集体研究讨论,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不深入,整改佐证材料不全;三是“三个清单”不细,内容不全,责任不明等等。这些现象反映出部分党组织没有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履行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不强,整改工作走过场。

这些问题的存在,归根结底是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管党治党不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的。为此,区委要求各党委(党组)要提高认识、引以为戒。已经巡察过的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整改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并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联系领导要承担起“一岗双责”责任,对照反馈意见,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逐条逐项整改,以实际行动把管党治党的要求真正执行到位;未巡察过的党委(党组),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对上述问题要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立行立改,坚持抓早抓小、防患未然,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中共阿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