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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里区新农镇新兴村村民张振东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来源: 道里区纪委 发布时间:202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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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道里区纪委监委对道里区新农镇新兴村村民张振东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20143月以来,张振东等人在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四道沟黄金沁园101单元601室设置诈骗窝点进行网络诈骗。张振东负责诈骗账号的申请、购买及诈骗所得的资金流转并提供食宿;于某凤(已判刑)负责发放工资、烧饭等;于某波(已判刑)负责作案账号申请,并每天给员工发放作案账号;李某伙同田某、石某科等人具体实施诈骗。张振东与具体实施诈骗的人员约定六四分成。目前查证的有从广东省深圳市、江苏省无锡市、河北省高碑店市、浙江省义乌市等地骗得被害人王某等45人共计人民币387626元。张振东的涉案金额为人民币387626元。张振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张振东身为中共党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罚金五万元,其行为严重违纪违法,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二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和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经2020416日十一届区纪委第130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张振东开除党籍处分。

 

张振东简历

张振东,男,汉族,19883月生,大专文化,2012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道里区新农镇新兴村村民。